b次元

听新闻
放大镜
江苏检察网 > 要闻 > 正文
盗窃电缆 两班组长“剪”断职业生涯 常州经开区检察官以案释法
2025-11-19 09:33:00  来源:常州检察在线

两位车间班组长因一时贪念,妄图“顺手牵羊”获利,最终不仅赔偿损失、缴纳罚金,还丢了工作、失了“自由”。近日,经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吴某、李某各拘役四个月,缓刑五个月,并处罚金1.2万元。

图片来源于网络

吴某、李某分别是某企业一车间夜班和白班的班组长。该车间的外墙壁上长期悬挂一根废旧电缆,无人管理。2025年5月30日,吴某在与李某交接班后,动了歪心思,向李某发信息:“兄弟,搞一下外墙上面的电缆线啊”。李某心领神会,立刻回应“你把监控位置调一下,别被拍到了”。当日夜班时,吴某假借打扫车间之名将监控调整至死角,后又安排工人提前下班,并通知李某返回车间。凌晨时分,两人用刀片将电缆外皮全部划开,取出铜芯放到汽车后备箱带出厂区,后由李某将带出的铜芯出售给废品回收站,获利7500元。

第二天早上,清洁人员在打扫卫生时发现了空地上的一根被剪断的电线,厂区领导怀疑有人偷电缆随即报警。当日上午,公安机关即将吴某、李某两人抓获。经鉴定,涉案电缆价值1.2万元。

2025年6月17日,该案被移送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经审查认定,吴某与李某共同利用晚班下班后车间内无人之际,盗窃悬挂于公司车间墙面的电缆线,销赃得款人民币7500元,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。2025年6月27日,常州经开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吴某、李某提起公诉。案发后,吴某、李某与企业达成谅解协议,赔偿企业损失;另在开庭前预缴罚金2.4万元。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。

检察官提醒

本案中的两人因7000余元的获利,换来了抹不去的犯罪记录,付出了远超得利的赔偿和罚金,还丢了班组长的工作,这笔账,怎么算都是亏。法网恢恢、疏而不漏,切勿心存侥幸,以身试法。

作者:  编辑:刘雨霏